近年来,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并且因为央视大楼大火、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大火、上海静海区大火等大型的火灾轰动一时。为此,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出台政策,规范保温材料的使用,其中以公安部下发的“第65号消防令”最为严厉。
去年3月份,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即第65号消防令)明确指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然而,由于市场利润的驱动和A级保温材料生产的匮乏,仍然有很多的开发商和业主在使用B级的保温材料,这给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适当地了解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有利于更好地选购保温材料和监督保温工程的施工,因此是非常必要的。
在我国,根据外墙保温材料的耐火性能,主要分为A级、B1级、B2级和B3级四个防火等级。
A级
A级外墙保温材料为无燃点且具有保温效果的材料,拒燃材料。目前主要是有玻化微珠、闭孔膨胀珍珠岩、岩棉、矿棉、玻璃棉、水泥基或石膏基无机保温砂浆及轻质砌块自保温体系等的无机保温砂浆。
B1级
B1级外墙保温材料为难燃保温材料,这是根据该材料的耐火极限确定的,另外,不同部位的材料划分也有区别,比较常见的如经过特殊处理加了阻燃剂的EPS/XPS保温板等。
B2级
B2级外墙保温材料为可燃保温材料,多见为EPS膨胀聚苯板与XPS挤塑聚苯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普板。这种材料燃点低,并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
B3级
B3级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保温材料,这种多见为聚苯泡沫为主材料的保温材料,由于这种材料极易燃烧,目前已是被淘汰的外墙保温材料。